吉力水性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涂料油墨产品 全面水性化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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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国际涂料大会圆满落幕 吉力新材料荣获“十三五高质量发展企业”殊荣
  3月23-25日,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和滁州市政府联合主办的2021年中国国际涂料大会在安徽省滁州市隆重召开。本届大会以“新发展、新理念、新格局”为主题,旨在把握政策走向、应对挑战,为涂料行业谋福祉,共享机遇,打造一个体系更加完善、技术更加成熟的涂料世界,并着力推动新理论新技术加速发展,迎接蓄势待发的新变革。     “十三五”期间,中国涂料行业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五年,行业发展紧随国民经济发展大趋势,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由高增速转入中高增速,保持稳中有进态势。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于“十三五”期间持续跟踪全国具有代表性的百家涂料企业,其产业集中度占比较高、技术发展快、规模效应明显,代表了我国涂料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以此项工作为契机,根据企业“十三五”期间经济运行数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认定了一批“十三五”涂料行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涉及涂料成品、涂料用原材料及设备制造企业。   吉力水性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成立20年来,素以“依托新科技,提供新材料,创造新生活”为经营理念;以“水性工业涂料全面水性化的实践者”为企业目标,着力在中国涂料工业供应链端推进水性化进程,是国内水性工业涂料用树脂厂商中的先行者,并在诸多工业漆细分领域具有卓越的成绩和良好的口碑,此次大会荣获“十三五”高质量发展企业殊荣,是对吉力多年稳定发展有力印证。在当今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的局势下,吉力水性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将以全新的姿态,集十数年水性技术积淀之力,布局全国,放眼世界,着力成为国内水性涂料行业最为可靠的材料供应商、合作伙伴最可信赖的技术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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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涂料工业大盘点及未来趋势
  2019年全球涂料总产量约达7500万吨, 实现销售收入约1728亿美元。 全球十大涂料制造商总销售收入达661.9亿美元, 占全球总销售收入的38.30%。 2019年全球十大涂料制造商的具体销售收入排名情况为: 1. 美国宣伟:179.5亿美元; 2. 美国PPG工业集团:158.2亿美元; 3. 荷兰阿克苏诺贝尔:105.2亿美元 ; 4.日本立邦涂料:59.44亿美元 ; 5. 美国立帕麦:55.64亿美元 ; 6. 美国钻石涂料:45.88亿美元 ; 7. 美国艾仕得:43.03亿美元 ; 8. 德国巴斯夫:40.22亿美元 ; 9. 日本关西涂料:38.55亿美元 ; 10. 印度亚洲涂料:26.24亿美元。     |  亚太地区仍是全球最大涂料市场   从区域市场来看,亚太地区是未来几年全球涂料最大的市场,其次分别为欧洲、北美、中东及非洲、南美。亚太地区的制造业体量大,且在劳动力和原材料方面存在相对优势,由此吸引大量的投资,市场份额约占57%,而欧洲和北美市场份额总和降至36%。中国在亚太地区占据最大的市场份额,中国涂料行业2019年整体保持缓中倾稳、稳中有变的势头,仍处于重要战略发展机遇期。2019年中国涂料总产量约为1870万吨,年增长率约6.5%;2019年中国涂料市场产值约为人民币3500亿元左右,年增长率约5%。     |  2019年建筑涂料独占鳌头   产品领域方面,2019年建筑涂料表现依然强劲,占全球市场份额的53%,其发展主要得益于多种创新性制备工艺技术的发展,如低VOC涂料、纳米涂料的应用显著地推动了消费需求。另外两个大的涂料领域是工业涂料和特种涂料。全球机械设备、工业设施的防腐需求量越来越多,助推全球工业涂料的应用增多,2019年全球工业涂料约占全球涂料市场份额的29%。市场类型上,2019年全球涂料市场按类型包括: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粉末涂料以及其他涂料,在这些领域中,水性涂料市场在全球涂料制造市场中份额最大,达40%以上。         |  中国涂料行业下一步的重点发展方向   在行业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涂料产品未来将朝绿色化、功能化方向发展,技术创新发展也将向着这个方向深入,包括:水性涂料、溶剂型高固体分涂料、粉末涂料、环境友好型UV涂料、无铅涂料、石墨烯防腐涂料等。中国涂料行业下一步的重点发展方向还包括智能化发展,通过物联网、互联网、智能设备、大数据整合互通实现供应链全过程管理、信息集中管理、系统动态化管理,实现整个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协同效率及生产效率。     资料来源:涂料展及表面处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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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盛会 吉力邀您共同关注
  吉力水性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是一家既拥有发展历史,又具备创新面貌的股份制企业。公司成立20余年来素以“依托新科技,提供新材料,创造新生活”为经营理念;以“工业涂料全面水性化的实践者”为企业目标,着力在中国涂料工业供应链端推进水性化进程,是国内水性工业涂料用树脂厂商中的先行者,并在诸多工业漆细分领域具有卓越的成绩和良好的口碑。 公司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具有强大的高分子合成研发及涂料应用科研能力,水性树脂产品类型包括丙烯酸乳液、水溶性丙烯酸树脂、聚氨酯水分散体、水性环氧固化体系及特殊杂化水性树脂,涵盖整个工业涂料主要应用类别,广泛服务于汽车涂料、轨道交通涂料、机械装备涂料、集装箱涂料及钢结构防腐涂料行业,同时在木器涂料、金属烤漆、地坪涂料领域拥有成熟的技术和产品。   在当今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的局势下,吉力水性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将以全新的姿态,集十数年水性技术积淀之力,布局全国,放眼世界,全心为客户、员工及股东创造价值,增进收益;并着力成为国内水性涂料行业最为可靠的材料供应商、合作伙伴最可信赖的技术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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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各地要明确今年完成搬迁改造化企名单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4月份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5月初,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带队对江苏、湖北、安徽的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的成员单位也分别赴重点省份开展了督导工作。截至6月中旬,专项工作组第一次督导的省份包括安徽、江苏、湖北、四川、湖南、浙江等多个沿江省份。目前,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5月3-8日,王江平率工信部原材料司、规划司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等单位代表一行,赶赴安徽、江苏、湖北3个长江经济带典型省份调研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调研组前往安徽省蚌埠市和滁州市,江苏省扬州市和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和宜昌市,现场调研了安徽丰原集团、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湖北三宁化工公司、沙隆达集团、宜昌兴发集团等十多家重点搬迁改造企业,以及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等化工园区。调研结束后,王江平在武汉主持召开了长江经济带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座谈会,针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实施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调研发现,各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实施搬迁改造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也摸索出了一些好的做法。3个省份均制定了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分别按照异地搬迁、就地改造和关闭退出提出了企业名单,制定了工作进度表,配套了相关政策措施。各地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很多企业也把搬迁改造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机遇,积极优化产业布局。     在政府层面,一是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弥补企业搬迁改造资金缺口。湖北省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并积极与省国开行、湖北银监会、人行武汉分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制定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金融支持方案;与长江投资基金、三峡基金对接,建立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转型基金等。安徽省把搬迁改造纳入技术改造的范围,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2017年共安排资金近1亿元,此外还对符合绿色工厂、智能工厂要求的搬迁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二是最大化利用土地收益支持企业搬迁改造。蚌埠市以搬迁企业原址土地80万元/亩作为基础补偿,土地出让高于80万元的部分,按不低于50%的金额进行补充补偿;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搬迁企业,已累计落实用地指标3000亩。扬州市为扬农集团老厂区搬迁补偿资金10亿元,并先行支付5亿元。   三是开展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夯实搬迁改造基础。江苏省结合正在开展的“263”减化和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分析企业现状,全面登记不符合安全和卫生距离要求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科学评估,提出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同时在开展全省化工园区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江苏省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明确承接搬迁的园区名单打好坚实基础。     在企业层面,一是借助搬迁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湖北兴发集团早在三峡库区移民时就利用搬迁机会,实现了产业转型,其精细磷酸盐产业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延伸至电子化学品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安徽丰原集团将位于城区的厂区搬迁,借机做强做大聚乳酸(可降解塑料)产业,打造绿色产业经济。二是实施智能化改造。沙隆达集团通过企业搬迁改造,利用先进信息化技术对农药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成为农药领域实施智能制造的典范。三是优化产业布局。江苏扬农集团利用搬迁改造,从主营农药领域向新材料和高端化学品转型,并根据区域产业优势,完善产业链布局,将产品分别搬迁至宁夏以及连云港、南通、扬州本地化工园区,实现了提质增效。   调研发现,虽然各地在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认识不统一。表现在制定搬迁改造方案、确定企业名单的过程中,各方的立场不同,存在分歧。部分地方政府在认定企业时一厢情愿,片面从城市发展考虑,缺少对企业实际情况的研究,而企业由于各种制约存在畏难情绪,虽然响应政府号召,但内在动力不足,没有实际行动。   二是方案的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地方政府在制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确定名单时与企业沟通不够,没有做“一企一策”的深入研究,简单以距离不达标、企业效益差、有民众反映等理由将其列入名单,没有综合考虑企业的负债、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环保等情况。还有的地方只列出了搬迁改造企业名单,搬迁去向、产品升级方案、融资方案、人员安置等均未落实,方案制定简单化、行政化,可操作性不强。   三是政策供给不足。腾退土地收益是补偿企业搬迁资金缺口的主要手段,但各地执行效果有差异,欠发达地区土地价值低,部分企业腾退的土地污染较重,无法进行商业开发,土地收益无法满足企业搬迁资金要求。部分地区化工园区土地指标有限,区域内的能耗排放指标也有限制,难以满足搬迁企业需求。有的地方政府安排了财政资金补助企业搬迁改造,但资金额度有限,大量的人员安置负担缺乏政策支持。总体来看,金融、财税等政策供给不足。   四是大企业搬迁协调难度大。大企业特别是央企所属企业搬迁难度大,涉及大量在岗职工和退休职工安置问题。由于财权、事权不在地方,地方政府和央企在企业发展、搬迁补偿等方面分歧较大,协调难度大。   五是部分地区工业“三废”问题突出。危化品生产企业一般都存在“三废”特别是工业固废的安全管理问题。如湖北省宜昌市就有5个大的磷石膏渣堆,有1亿多吨磷石膏堆存,且每年还新产生1000多万吨,存在很大的安全环保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工信部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既要在落后产能、过剩产能上做减法,更需在改革创新、激发新动能上做加法,通过搬迁改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近期,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派出10个督导组分赴各地开展督导调研,指导地方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方案,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国所有省份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要求各地在编制方案时注意防止“四个倾向”,即防止简单化、防止行政化、防止新增过剩产能、防止出现新的“城围化工”现象。要高度关注工业“三废”的处置问题,特别要解决长江中上游的磷石膏无害化堆存和综合利用问题。   强调各省及国家层面均要制定重点难点项目清单,加强对大企业特别是央企搬迁项目的协调推进,建立危化品搬迁改造项目数据库,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统计调度,建立通报制度。要求各地的实施方案做到“四定”:定企业、定项目、定规划、定融资方案,有条件的企业还要求定设备。各地要明确今年能完成搬迁改造的企业名单。工作组还将于下半年再次对各省进行督导。   要研究有效政策供给。各级政府部门要尽最大可能利用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支持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提高使用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土地、金融、财税等方面的政策供给。   工信部还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重新启动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将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督导工作纳入国务院大督查,设立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基金、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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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十三五”VOCs减排方案 油性漆或再遭寒冬
    近日,天津印发《天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天津将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地区为主要着力点,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VOCs与NOx协同减排,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政策支持保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源头防控,分业施策,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 重点行业   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各区应结合自身产业结构特征、VOCs排放来源等,确定本区VOCs控制重点行业;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征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结合环境空气质量季节性变化特征,研究制定行业生产调控措施。   | 重点污染物   加强活性强的VOCs排放控制,主要为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各区应紧密围绕本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基于O3和PM2.5来源解析,确定VOCs控制重点。同时,要强化苯乙烯、甲硫醇、甲硫醚等恶臭类VOCs的排放控制。   | 主要任务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通知》(津党厅〔2017〕48号)要求,持续推进我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将VOCs治理作为原地及搬迁改造工作的重要环节,同步强化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后方可恢复生产。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对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全面加强源头控制,无论直排是否达标,全部应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3.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污染排放等特点提出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工期,制定错峰生产计划。   (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在全市2017年基本完成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重点企业VOCs治理设施进一步实施提升改造。   4.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行业应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封的浮顶罐,采用固定顶罐的应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有机液体装卸必须采取全密闭底部装载、顶部浸没式装载等方式,汽油、航空汽油、石脑油、煤油等高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过程采取高效油气回收措施,使用具有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废水处理系统等逸散废气收集治理,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曝气池、气浮池、浓缩池等高浓度VOCs逸散环节应采用密闭收集措施,并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应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工艺弛放气、酸性水罐工艺尾气、氧化尾气、重整催化剂再生尾气等工艺废气优先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应送火炬系统处理,或采用催化焚烧、热力焚烧等销毁措施。   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严禁直接排放,有火炬系统的,送入火炬系统处理,禁止熄灭火炬长明灯;无火炬系统的,应采用冷凝、吸收、吸附等处理措施,降低排放。加强操作管理,减少非计事故工况发生频次;对事故工况,企业应开展事后评估并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5.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VOCs治理力度。   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农药行业要加快替代轻芳烃等溶剂,大力推广水基化类制剂;要加快制药行业鼓励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等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方案。农药行业加快水相法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技术开发推广;制药行业加快生物酶合成法等技术开发推广;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项整治。现代煤化工行业全面实施LDAR,制药、农药、炼焦、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等行业逐步推广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6.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全面推进集装箱、汽车、木质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加强其他交通设备、电子、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   (1)集装箱制造行业。钢制集装箱在整箱打砂、箱内涂装、箱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涂料。对一次打砂工序,推广采用辊涂涂装工艺。加强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并配套建设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   (2)汽车制造行业。推进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领域VOCs排放控制。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涂装工艺;推广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工艺,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配置密闭收集系统,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80%;对喷漆废气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对烘干废气建设燃烧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3)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2020年前,替代比例达到100%。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4)船舶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涂料,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优化涂装工艺,将涂装工序提前至分段涂装阶段,2020年底前,60%以上的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推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强化车间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5)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积极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6)钢结构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大力推广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空气喷涂使用。淘汰钢结构露天喷涂,推进钢结构制造企业在车间内作业,建设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   (7)卷材制造行业。全面推广使用自动辊涂技术。加强烘烤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90%以上,配套建设燃烧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7.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绿色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实现包装印刷行业VOCs全过程控制。加强源头控制。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无)VOCs含量的胶粘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到2019年底前,低(无)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对塑料软包装、纸制品包装等,推广使用柔印等低(无)VOCs排放的印刷工艺。在塑料软包装领域,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到2019年底前,替代比例不低于60%。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墨、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对转运、储存等,要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烘干过程,要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对收集的废气,要建设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8.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区应结合本区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制鞋行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应重点加强干燥、涂胶、热压过程VOCs排放治理。   9.推进清洁生产。针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依法、依规适时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进一步提高我市清洁生产水平。   (三)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   10.统筹推进机动车VOCs综合治理。以汽油车尾气排放控制为重点,推进机动车VOCs减排。在尾气排放控制方面,提高新车准入标准;继续淘汰老旧汽车,加强监督管理。   (1)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和环保驾驶。   (2)实施更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2020年7月1日前,全市实施轻型汽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3)强化在用车排放控制。严格实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淘汰老旧车30万辆。   (4)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对我市生产、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   (5)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新车生产环保一致性、在用车环保检验等监管力度,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全国联网,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和联网。   11.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加快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1)建设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加强对油气回收装置使用状况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排放控制。减少油品周转次数。   (3)推进港口储存装卸油气回收治理。按照国家修订的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港口储存装卸过程油气回收要求;按照国家出台的码头油气回收规划,在全市开展码头油气回收工作。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应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逐步对已建原油成品油装船码头分区域分阶段实施油气回收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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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VOCs综合整治模式探讨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全面加强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到2020年实现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的目标。对园区进行综合治理是目前我国实现VOCs减排的重点。文章梳理了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的思路,对工业园区VOCs末端治理模式进行了探讨。   | 01 CLASS   1、工业园区与VOCs排放   近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全面加强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到2020年实现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的目标。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存在大量的制造业园区,大部分的生产过程在园区内完成。其中大部分的制造业园区都涉及到VOCs的排放问题,如石化、化工、制药、农药、制革、包装印刷、粘胶带、汽车、造船、家具等园区,园区内企业集中,VOCs排放强度大,对局地的空气质量影响巨大。近年来,为了加强管理,更好地应对污染治理工作,各地大力推动制造业入园工作。从目前工业源VOCs的排放情况来看,园区内的排放占了绝大部分的排放量,因此,从园区的治理入手,对园区进行综合治理是目前我国实现VOCs减排的重点,园区的VOCs综合治理将是今后我国实现VOCs减排的主战场。   目前各省市大部分地区均已经制定了VOCs的减排计划。如在《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52家化工园区(集中区)VOCs综合治理工作。其他地区根据本地的产业结构特点,对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纺织印染、家具制造、造船、包装印刷等园区提出了限期进行综合治理的要求。   | 02 CLASS   2、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思路   进行园区综合整治,实现VOCs的减排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逐步推进。从近年来的治理实践来看,园区的VOCs综合整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加强监控体系建设,对园区内的排污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的污染源进行有效的监管:   一是建立园区内的网格化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其中的VOCs检测模块要能够对重点企业的特征污染物或重点污染物进行检测识别;二是对重点污染源强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对重点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对重点污染物,如苯系物、卤代烃等要具有追踪与溯源功能,必要时配备移动式检测设备,一旦发现某项污染物超标或变化异常,可以快速追踪到具体的污染源头。   (2)针对溶剂使用过程环节,通过源头替代促进产业升级,从源头上减少溶剂的使用量和排放量: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胶粘剂使用(涂布)和工业清洗等溶剂使用过程环节是目前我国VOCs排放的最大来源,进行源头替代对VOCs的减排潜力巨大。如汽车、家具、集装箱制造等行业,目前多地正在强制推广水性涂料,包装印刷行业正在推广无溶剂胶粘剂和水性油墨等。从长远来讲,通过源头替代实现产业升级,避免持续的进行末端治理,是以上行业实现VOCs减排的根本途径。   (3)提升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与逸散:   在炼油与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跑冒滴漏所造成的VOCs的排放占到总排放量的70%以上。除了工艺设备水平的提升以外,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形成制度化的泄露检测与修复措施,是炼油与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的关键,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跑冒滴漏所造成的VOCs排放。   (4)选择合理可行的治理技术,强化末端治理:   工业源VOCs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VOCs的末端治理技术体系极其复杂。由于我国VOCs治理工作起步较晚,相关的技术指南和技术规范尚不完善,在实际应用中,如何根据不同行业的排放特征选择合理可行的治理技术是困扰企业的一个难题。   | 03 CLASS   3、工业园区VOCs末端治理模式探讨   我国的工业园区一般规模较大,一个园区内有几十家、几百家甚至上千家企业,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需要承担自己的治理费用。但由于VOCs末端治理的费用普遍较高,一些中小型企业往往难以承担。   针对园区的综合治理,采取合理可行的治理模式以减轻企业的负担是今后VOCs治理的一个重要方向。一是针对单一行业的园区,如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粘胶带制造、人造革制造等园区,溶剂使用量大,单一企业进行溶剂回收后由于分离提纯的费用非常高,难以建成完整的溶剂回收系统,废溶剂又没有其它的出路,很多企业因此放弃进行溶剂回收而改用焚烧处理。在园区内建立统一的溶剂精馏提纯中心,由第三方进行统一管理,对各企业回收的废溶剂进行统一分离提纯,将可以大大减轻单一企业的治理负担,对有些行业还会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二是针对企业中大量存在的低浓度VOCs和异味的排放环节,企业大多采用简易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没有活性炭的再生装置,吸附饱和后更换活性炭,活性炭的使用量非常大。由于更换活性炭的费用较高(1吨活性炭约1万元左右),特别是吸附了有机溶剂的活性炭是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加上废活性炭的处置费用较高(1吨活性炭的处置费用约0.3万~0.6万元),实际上大部分企业难以做到定期更换。另一方面,活性炭本身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需要进行再生后循环利用。根据国外的经验,在一定区域内建立活性炭的再生平台(基地),由第三方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对使用后的活性炭进行再生后循环利用,可以显著降低企业更换活性炭的成本,是使用活性炭进行VOCs治理的一个最为合理可行的治理模式。采用该模式可以解决大部分低浓度VOCs及恶臭异味的净化问题,应尽快在区域(园区)内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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